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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对2021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国办发〔2022〕21号),对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制度创新、模式探索等方面成效显著的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现将有关地市的典型经验做法总结刊发如下,供全国同类地市学习借鉴。
以绿筑底再造产业自贡 生态护航重铸盐都辉煌
自贡位于四川南部,地处“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重要联结地、成渝经济区“双核”中部位置,享“千年盐都”“恐龙之乡”“南国灯城”之美誉。近年来,自贡市坚定不移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实施培育绿色低碳优势产业、推动绿色低碳转型、构建绿色发展空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营造绿色文化环境等绿色发展“六大行动”,以优质生态环境增进民生福祉,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着力打造美丽中国“自贡样板”。今年上半年,自贡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率达到79.6%,主要河流10个国、省控断面总体水质为优,城市及县(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一、生态优先展宏图,真抓实干促改革
系统构建推进体系。成立了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建立了由市生态环境局总牵头、各区县(部门)为责任单位、“环保管家”驻企服务为补充的生态文明建设推进体系。制定了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设立了绿色发展考核评价机制,坚持统筹兼顾、整体谋划、综合施策,全方位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着力完善治理体系。牵头开展川南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与毗邻城市协同推进流域治理。在全省率先推广“环保管家”驻企服务,已累计选派“环保管家”175名、入驻企业275家,推动监管模式从“事后惩罚”向“事前引导”转变。全面推行生态环境综合监测系统建设,推广运用“三线一单”数据分析系统,持续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水平。
不断强化法治体系。出台饮用水水源保护、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相关条例,积极推进垃圾分类回收立法,为生态环境保护精细化管理提供法治保障。深入实施生态环境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强化科技支撑和人才培养,高标准组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自贡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被授予第九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荣誉称号,获得全国“环境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集体”殊荣。
二、践行“双碳”抢机遇,低碳转型助发展
抓产业绿色转型。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通航与无人机领域已初步形成制造、装配、调试、维护一体化产业链。依托国家节能环保装备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培育形成了节能锅炉、余热余能利用装备、节能运输机械装备等产业集群,全国电站锅炉市场占有率超1/3,管状带式输送机市场占有率超40%,余热锅炉市场占有率超15%,天然气压缩机市场占有率超30%。2020年,自贡市因促进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实施技术改造成效明显,获国务院督查激励。
高新区节能环保装备制造基地
抓能源清洁消费。页岩气勘探开发加快推进,全市累计开采页岩气16亿立方米。大力实施电能替代,完成全市所有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改造淘汰。清洁能源汽车行业蓬勃发展,全市营运加气站28座,推广应用CNG/LNG汽车2万辆。“十三五”期间,煤炭消费占比下降21.44%,碳排放强度下降32.92%,节能降碳工作成效显著。
抓循环经济发展。高规格打造自贡市循环经济产业园,集中布局生活垃圾环保发电、垃圾渗滤液处理、餐厨垃圾处理、医疗废物处置等20个资源回收利用项目,获批省级资源循环利用基地。2020年,自贡市在全省率先实现原生生活垃圾“全焚烧、零填埋”,提前三年完成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生态环境部确定的“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目标。
三、污染防治下苦功,水碧山青显成效
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持续推进扬尘源、工业源、移动源、臭氧污染四大领域攻坚整治,建立空气质量及工作情况月通报制度,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在全省率先实施VOCs含量低于10%原辅材料替代。“十三五”期间,挥发性有机物减排16.7%,减排率居全省前列。常态化推进秸秆禁烧全域巡查,建成露天焚烧可视化监控系统,开展柴油车以及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抽测执法。“十三五”期间真人百家家乐app,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率提高20.1个百分点。
水污染防治“包干”。推广“河长+段长+点长”管护机制,全面落实河流分段包干责任。持续深化“一江两河”综合治理,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152个。累计建成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239处,全市68%的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
富顺县沱江流域生态治理
土壤污染防治“碰硬”。深入开展矿山矿企专项整治及“回头看”,累计督促106个问题点位完成整改。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排查企业84家、整治问题69个,政企协作全力根除了张化渣场53万立方米遗留废渣污染顽疾。实现了医疗废物全部本地化处置,实施工业危险废物处置及资源化、油基岩屑综合利用等一大批项目,完善本地危险废物收集处置体系。
四、以绿赋能出新招,增效创收惠民生
推生态农业减排降碳“新模式”。通过“复合种植+稻菜水旱轮作+根茎还田”,实现粮食保产、蔬菜增收、农药化肥减量“三赢”。建成水旱轮作基地2.3万亩,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7万元,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获选首批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规模化、园区化推动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2021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2%,秸秆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废旧农膜回收率达到84%。
沿滩区仙市古镇综合改造
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新路径”。与中国人民大学共推“双碳智慧监测管理平台”建设,探索开辟“县域+智库+科技企业”生态产品价值评估应用新模式。大力培育“自然贡品”本土生态产品区域性公共品牌,累计签约企业达61家。制定《自贡市生态补偿转移支付办法》,建立完善生态公益林和地方森林效益补偿制度。系统实施“以绿养城”,主城区绿地率达37.8%,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5平方米,城市品质进一步提升。
自流井区釜溪河流域补水植绿工程
推协同降碳绿色金融“新产品”。建立政府、人民银行“双牵头”机制,完善绿色金融政策落实措施,灵活“收益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等授信方式,引导金融机构因企施策精准设计绿色金融产品。2021年已有13家银行机构开展绿色信贷业务,投放绿色信贷13.97亿元,办理碳减排票据再贴现165万元,助力3户节能环保制造企业年节约标准煤量1900吨,年碳减排4800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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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市环境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氢氧化钙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其他非政府采购项目公告)
杭州市环境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氢氧化钙采购项目已批准实施,资金自筹,招标人为杭州市环境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公告通过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浙江政府采购网()、杭州市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发布。欢迎对本项目有兴趣并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具体如下:
1、招标编号:CTZB-
2、项目名称:2023年度氢氧化钙采购项目
3、项目地点:杭州、宁波象山
4、项目预算:1432.389万元(含税)
5、招标人:杭州市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6、采购人:杭州临江环境能源有限公司、杭州市环境集团有限公司、象山天子岭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7、招标范围及内容:
(1)招标标的:
序号
名称
技术参数
预估数量
最高单价限价(元/吨)
采购人
中标人数
备注
工业乳状氢氧化钙
主指标:氢氧化钙含量≥25%;熟石灰浆料以块状灰化制,不结块,不得含有颗粒状固体杂质。次指标:铁≤0.1%;氧化镁≤1.0%;盐酸不溶物≤0.5%。
270吨
370
杭州市环境集团有限公司物流分公司(清洁直运事业部)
1家
工业乳状氢氧化钙
13505吨
298
杭州市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固废处理分公司
工业乳状氢氧化钙
2000吨
350
象山天子岭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氢氧化钙(消石灰)
散装、主指标:氢氧化钙含量≥90%,细度不低于200目。次指标:酸不溶物≤1%,干燥减量≤2%,不得有明显其他机械杂质。
410吨
700
杭州临江环境能源有限公司
氢氧化钙(消石灰)
25KG袋装、主指标:氢氧化钙含量≥90%,细度不低于200目。次指标:酸不溶物≤1%,干燥减量≤2%,不得有明显其他机械杂质。
110吨
800
氢氧化钙(消石灰)
散装、主指标:氢氧化钙含量≥90%,细度不低于325目。次指标:酸不溶物≤1%,干燥减量≤2%,不得有明显其他机械杂质。
12000吨
700
自2023年12月17日开始至合同结束
(2)供货期:合同签订之后真人百家家乐app,供货之日起1年(开始供货时间由采购人按照实际决定),在收到采购人送货需求后,3日内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3)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4)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要求视同各采购人对投标人的要求,投标人均需满足;投标人对招标人的承诺、响应视同投标人对各采购人的承诺、响应,投标人均需履行。
8、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经营范围须包含所投标产品的相关的生产资质(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具备所投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国家规定有则须提供,国家无规定则须提供国家规定所投标产品无须办理生产及经营许可证的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具有所投产品的运输资质或与具有所投产品的运输资质的企业签有运输合同(提供运输资质证书、委托运输合同(如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其它官方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有责合同纠纷等不良记录(以招标代理开标当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5)近两年内未被列入《杭州市环境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供应商名录库》和《杭州市环境集团有限公司不合格供应商名录库》(以招标人提供的名单为准);
(6)投标人须提供其股东信息及出资比例信息;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上述证明资料须齐全、有效,需投标人提供的资料的复印件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所盖印章均为物理印章,加盖电子印章的将被视为无效,下同),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9、招标文件获取
本项目设置报名环节,具体要求如下:
(1)报名期限:2023年8月30日至2023年9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杭州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806室报名并获取相关招标文件纸质件,招标文件费用500元,售后不退,缴纳账户:杭州市环境集团有限公司,账号:,开户行:宁波银行西湖支行;
(3)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介绍信;
2.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其他组织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
3.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文件费转账凭证;
5.获取招标文件单位登记表(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招标公告附件);
以上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本项目报名支持线上邮件方式报名,上述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并和招标代理联系。
10、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地点:
截止时间:2023年9月20日14时30分
地点: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第二开标室(杭州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7楼)
11、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9月20日14时30分
地点: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第二开标室(杭州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7楼)
12、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0000元整
支付方式:转账(必须为投标企业账户汇出,个人形式递交或现金递交视为未缴纳)
单位名称:杭州市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
开户行:宁波银行西湖支行
转账或汇票形式的,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时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13、其他事项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浙江政府采购网()、杭州市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发布,如公告内容、时间不一致的以浙江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时间为准。
招标人:杭州市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临半路90号
联系人:孙工
电话: -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8楼1806室
联系人:汝建侠、李晓倩
电话: -、
电子邮件:
监督部门:杭州市环境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临半路90号
联系人:郑先生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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